民族介绍
黎族主要聚居在海南省中南部的琼中县、白沙县、昌江县、东方县、乐东县、陵水县、保亭县、通什市、三亚市等七县二市之内,其余散居在海南省的万宁、屯昌、琼海、澄迈、檐县、定安等县。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,全国黎族有124.78万人,其中海南有117.22万人。
黎族人民没有自己的文字,但是有自己的方言。
黎族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,各地都以祖先崇拜为主,也有自然崇拜,个别地区还残留氏族图腾崇拜的痕迹。主要宗教活动是占卜和祭鬼。黎族信鬼,普遍认为最大、最有力的鬼是祖先鬼,祭祖先鬼要剽牛,其它鬼可以杀狗或杀鸡。从事宗教活动的人被称为“道公”、“娘母”。占卜流行鸡骨卜、蛋卜、石卜,占卜时的主要禁忌——门楣上插一束青草表示禁止生人前来作客。
服饰文化
黎族服饰,主要是利用海岛棉、麻、木棉、树皮纤维和蚕丝织制缝合而成。远古的时候,有些地方还利用楮树或见血封喉树的树皮作为服饰材料。黎族祖先利用这种树皮纤维来缝制成的衣服、被子、帽子等,称为“树皮布”服饰。黎族服饰过去绝大部分是自纺、自织、自染、自缝的,其染料以在山上采集植物为主,矿物为辅。黎族服饰根据各方言片区主要分为:哈方言服饰、杞方言服饰、润方言服饰、赛方言服饰、美孚方言服饰。由于生活环境和生产方式的不同,各方言片区的服饰也各具特色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黎族男子的服饰已完全现代化,在交通方便的城乡,妇女也极少穿民族服装,只有传统节日和婚丧时才穿民族服装。但是,在偏僻的山寨中,老年妇女仍穿本民族的传统服装。
纹身习俗
纹身,黎语叫“打登”,亦叫“模欧”。海南汉语叫“绣面”或“书面”。是黎家人的一种传统习俗。一般从十二、三岁开始到婚前陆续完成,个别有婚后完成的。纹身的工具是植物刺针、小竹木棒和植物染料。纹身一般由家族或村寨的中老年妇女来施术,方法是先用黑色染料在要纹的部位绘好图案,然后以棒拍打针刺,治愈脱痂,就会出现青色花纹,永远不会褪色。纹身的主要部位是在脸、颈、胸和四肢,少数在腹部,有的地区背部也纹。妇女纹身的习俗不仅反映了当地人对美的追求,更主要体现了“区分不同氏族”,“不纹身祖先不承认”的传统观念。这种风俗目前已基本消失,仅在部分地区的老年妇女中还可见到。
建筑文化
黎族民居的房顶为弧形,像船蓬不着地面,用竹子编排墙壁和地板,没有窗户,两端开门,形状像船,所以称为“船形屋”,后来逐渐演变成落地船形屋,甚至发展为砖瓦房屋。现在,黎族地区普遍是人字顶茅草和砖瓦房屋,只有较远的村寨才有落地船形屋。
黎族的其它建筑还有“布隆闺”、“谷仓”、“猪舍”和“牛栏”等。“布隆闺”汉语叫“察房”,是黎族未婚青年男女的单独住房,有的单独另建,有的建在家庭住房旁,还有的由几个青年相约一起建在村寨附近山坡上或村口路旁。贮存粮食的谷仓也是竹木的小船形屋,离地而筑,一般建在村外或道路两旁。猪舍靠近住房,牛栏设在村头。
船形屋
船形屋是黎族的一种传统居住房屋,关于它的历史,有一个动人的传说。
据说,古时海南岛上没有人烟。大禹坐天下时,南海有一个俚国,国王有个叫丹雅的公主。她嫁了三个丈夫,三个丈夫先后都死了。相师传言她是扫帚星下凡,使得家破国亡。一时弄得满城风雨,人心惶惶,纷纷请求处死丹雅公主。此时.丹雅公主已身怀六甲,国王不忍下手,便在一个北风呼啸的清晨.备了一只无舵无桨的小船和一些酒食,以及一把山刀和三斤谷种,把丹雅公主放到船上,丹雅公主养的一条小黄狗也跟上了船。小船在风中飘人了茫茫大海。
不知过了多长时间,丹雅公主的船历尽劫难后在一个荒岛岸边搁浅了。她看到了远处的高山峻岭,也看到了成群的猴子无忧无虑地穿行于林间,所有的忧郁和恐惧一下子消失了。在用野兔和鸟蛋饱餐一顿之后,丹雅公主在这个荒岛定居下来。
为了躲避风雨,防御野兽侵袭,丹雅公主在海滩竖起了几根木桩,然后把小船倒扣在木桩上当屋顶,又割了茅草围在四周,这样,她有了属于自己的家。白天,她带着小黄狗上山打野兽,采野果。晚上睡在这船屋里,小黄狗忠实地守在门口。后来,船板烂了。她用割来的茅草盖在船顶,这就是后来黎族人所居住的船形屋的雏形。这就是因地制宜创造出来的独具特色的茅草屋。船形屋是最具代表性的黎族人民传统智慧的结晶。黎族人民传统居住的房屋是以茅草为盖,以竹木为架的简易茅草屋。黎族茅草屋主要有两种样式----船形屋和金字形屋。传统船形屋的构造,是以格木、竹子、红白藤和茅草为建筑材料,房屋的骨架用竹木构成,十分原始和简单,属于传统的竹木结构建筑。船形屋有高架船形屋与低架(落地式)船形屋之分。外形象船篷,拱形状。用红、白藤扎架,上盖茅草或葵叶。金字形屋以树干作为支架,竹干编墙,再糊稻草泥抹墙。房屋的大小一般由人口或经济能力来决定。生活起居全部都容纳在这样的空间里。
饮食文化
黎族多数地区一日三餐以稻米为主食,也有的地区以番薯、玉米为主食。黎族上山耕种经常吃竹筒饭,把稻米放入竹筒后,加适量水,架在火上烧熟,然后破开竹筒吃饭,味道香甜可口。
黎族人都喜欢喝酒,特别是糯米酒,经常饮用的酒有两种:山栏米酒和经过蒸馏的米酒,度数较低。这两种酒都是自己酿制而成的,几乎家家都会酿制。黎族人还喜欢嚼槟榔,尤其是妇女更加喜欢,并经常用槟榔来待客。青年男女订婚,也常用槟榔作聘礼。
民间游艺
民间歌舞
每逢节日,黎族都要唱民歌、跳舞、荡秋千。黎族音乐和舞蹈都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。而且他们有自己传统的民间乐器,比如,鼻箫、口弓、叮咚板、独木皮鼓等。黎族舞蹈起源于生产和生活,来源于对祖先的崇拜,内容主要为生产舞、生活舞和宗教仪礼舞,较著名的舞蹈有春米舞、踏脚舞和打柴舞。“打柴舞”又叫“竹竿舞”,黎族称“跳竹竿舞”为“卡洛”,它是一项深受黎族喜爱的传统活动。
黎族音乐家 |
王兆京 |
海南省保亭县人。1942年10月出生。中国音乐家协会广东分会理事、海南省音乐家协会会员,现任海南省民族歌舞团作曲兼创作室主任。创作的器乐曲《唎咧与叮咚》荣获1991年第一届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“最佳民族艺术特色奖”、1992年获海南省优秀艺术展览作曲奖;舞蹈《山魂》获1991年部分省市地区“单双三”民族舞蹈比赛二等奖;与莫柯、张拔山担任人偶剧《鹿回头》的音乐主创,此剧被中央文化部列为1999年优秀剧目晋京,向庆祝国庆50周年献礼演出;2000年荣获第九届文华大奖、音乐创作奖;获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大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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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忠 |
中共党员,海南乐东县人,1958年8月出生,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,海南著名青年歌唱家,国家二级演员。系海南音乐家协会理事,海南省青年联合会常委。他在挖掘海南民歌,大胆用黎语和海南方言演唱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由他创作改编并演唱的黎族民歌有《高高山顶唱山歌》、《好久没来这个村》、《我是山里人》、《民族之歌》、《欢迎你到黎寨来》等,曾参加历界全国少数民族青年歌手大赛,荣获多种奖励,并多次出国演出,事迹先后被载入《中国黎族大辞典》、《中国专家名人辞典》、《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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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会基 |
海南省保亭县人,1961年1月出生,黎族乐器“唎咧”、“毕达”和树叶演奏家,国家二级演员。代表作有《相会要在山兰园里》(“唎咧”、“毕达”独奏曲)、《椰林深处》(“唎咧”独奏曲)、《五指山春早》(树叶独奏曲)。他演奏的“唎咧”、“毕达”富有强烈的时代感和鲜明的民族风格,堪称世界独一无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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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明 |
海南省五指山市番阳镇空透村人,1963年7月出生。海南省音乐家协会会员,现任海南省民族歌舞团中级指挥。1986指挥大型合唱曲《腾飞吧!海南》获第二届广东旅游汇演优秀奖;改编黎族舞蹈《打柴舞曲》1989年荣获第二届中国艺术节荣誉奖。创作的舞蹈有《婚礼》、《酒情》、《税务之光》等;歌曲《相约五指山》1999年被原通什市定为“三月三”主题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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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其育 |
1954年9月出生,海南省三亚市人。现任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中级音乐讲师。创作歌曲有《黎家的情谊最缠绵》;创作的器乐曲有:吊弦演奏《春耕时节送肥忙》,器乐小合奏《琼韵飘香》、《晒谷场上的喜悦》;舞曲《春暖花开》;琼剧曲目《文子同种》、《审皇子》、《御史南巡》、《龙曲传奇》、《林丽娘》等音乐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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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金銮 |
女音乐家,1957年生,海南省保亭县响水镇人。1980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,分配到原自治州文化局工作,并被借调到原崖县文工团担任主角排演大型山歌舞剧《鹿回头》,获得广东省文艺汇演优秀奖。1991年8月被评为海南民族师范学校音乐中级讲师,现是海南省音乐家协会会员。她在十几年的教学工作中,不断地总结和积累经验,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,取得优异成绩,曾多次被评为“教书育人”先进分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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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萍昆 |
1939年出生,海南保亭县人,中共党员。是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会员、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理事、海南省民间艺术家协会理事、海南省音乐家协会会员、海南省群众文化学会会员。创作歌曲:《哥妹种胶在山岗》、《摘槟榔》等。歌曲专集有《黎族民歌器乐曲选》(与王文华、黄文泽合作)、《黎族民歌条目》。论文《黎族民间乐器及演奏者的现状》、《民间文艺与开放》被收入学会论文专集《民族音乐论文集》,近年主持编辑《保亭文物志》等书,个人事迹被录入《中国群众文化馆馆长名录》、《中国民间艺术家名人录》、《中国文艺家传集》、《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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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昌 |
1954年出生,海南省儋州市人,曾任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歌舞团歌队队长,声乐演员。音乐作品有《椰林曲》、《民族健儿之歌》、《请到这里来》、《黎族三月三歌》等,由于他在地方民族文化艺术的继承传播和研究发展上成绩显著,被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”称号,传略被选入《中国专家大辞典》和《世界名人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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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资料来源: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)
民间手工艺
黎族在纺织、椰雕和其它手工艺制作方面成就突出,以纺织最为著称,有着悠久的历史。早在唐宋时期,黎族的棉纺织技术就优于中原,织出的黎棉、黎单闻名于世,著名的“崖州被”和“双面绣”以技术精巧细密,花色艳丽又富于特色而驰名。元朝初期,中国著名的纺织家“黄道婆”到崖州学到了黎族的纺织技术,并将其传播到江浙地区,促进了中原棉纺织技术的发展。
几乎每个黎族家庭都会从事竹、藤、草编织等,这些编织品在黎族人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,如床、桌、斗笠、草帽、蓑衣等。很多制品做工细致,造型独特,确实是既实用又不失为精美的工艺品。腰篓是每个黎族家庭必备的竹藤编织品,有男用和女用之分。男用的较大,可以放钢刀,女用的小巧,每个人出门时必须系带。因地区支系的不同,腰篓的制作工艺、编织花纹、形状大小也互不相同,各有特色。目前,在黎族大部分城乡地区,传统服饰已很少见,系挂腰篓就成为识别黎族的标志,而且还可以识别不同地区和称谓。
黎族家庭的生活用品多取材于树木、竹、藤、葫芦、椰壳等,有的利用材料的原有形态,稍加修整,有的经过切割编织,就变成很有特色的器皿,如木饭勺、木饭铲、捣蒜木臼、椰壳碗等。这些东西反映了黎族人民古朴的生活风格。
相关节日
黎族的节日部分与汉族节日相同,如春节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、冬至等,但是节日习俗同汉族节日不尽一致。如春节除夕之夜,不但像汉族一样吃团圆的“年饭”,席间还要唱“贺年歌”。合亩地区的青年,在大年初一、初二要进行射击比赛,有的地方还进行集体狩猎。狩猎时推举一个首领,黎语叫“俄巴”,意思是牵猎犬的人,由“俄巴”牵着猎犬,带领猎手们去打猎。按照惯例,猎物除了一只奖励给第一击中的猎手外,骨头和内脏用来煮粥,由“俄巴”将一碗粥和一块肉倒在地上,祈祷来年狩猎丰收,其余的肉大家聚餐,宴席上人们对唱山歌,非常热闹。
此外,黎族还有自己特殊的节日,如“三月三”和“六月十日”举行的“军坡节”。“三月三”这天,老人们携带腌好的山菜和酿好的糯米酒,来到寨子里最有威望的老人家中,席地围坐,欢聚饮酒。未婚青年男子背上猎枪、弓箭到深山密林去打猎,回来时向姑娘们讲述自己如何勇敢机智,博得她们的欢心。节日当晚,姑娘们穿着盛装,戴着项圈、手镯、脚环,小伙子穿上最新最美的衣服,同姑娘们汇合在一起欢度节日,跳起打柴舞。唱歌时,男女各坐一边,每次一队,两对或三对对唱,相互倾吐爱慕之情。如果双方感情融洽,一唱完就互相赠送礼物。节日期间,人们还要举行集会,预祝山地旱稻,狩猎丰收。
人生礼仪
成人礼
黎族女孩的成人礼--纹身纹身,黎语叫“打登”,亦叫“模欧”。海南汉语叫“绣面”或“书面”。西文则叫“打都”,是黎家人的一种传统习俗。
黎族人民为追念黎母繁衍黎人的伟绩,并告诫后人:女子绣面、纹身是祖先定下的规矩,女人如不绣面、纹身,死后祖先不相认。绣面、纹身多于十二岁左右起纹,黎族人称为“开面”。
纹身不仅图有定形、谱有法制,连施术年龄亦有所规定。各族按祖传之图案进行纹身,绝不能假借紊乱。例如,美孚黎妇女,以几何方形纹、泉源纹或谷粒纹组成的图案,而润黎则以树叶纹或方块形成图案。青蛙是黎族最崇拜的动物之一。黎族纹身常以青蛙作为主要图案。女子只要长大到十一、二岁到十四、五岁时,都毫不例外,必须按照祖先遗留下来的特殊标志接受纹身。倘若违背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纹身,不幸与世长辞,族人将用木炭按本民族祖先遗留下的特殊标志在其纹身的位置,画上图案,而后才能将尸体置于棺枢之中。不然,该人就没有资格埋葬在黎族的集体墓地之中。
婚俗
黎族实行一夫一妻制,同宗同族不通婚,青年男女享有充分自由恋爱的权利。黎族地区最盛行的是“放察”,也就是青年男女去察房谈情说爱。黎家儿女成年后,住在“布隆闺”里,青年男女可以自由交往,黎族称为“玩隆闺”,又叫“放察”。大家在一起奏鼻萧,弹拨口弦,对歌,以歌为媒,交流情感,寻找中意的伴侣。一般而言,男子主动吹萧唱歌向姑娘表达爱慕之情,如果双方情投意合,便互相赠送信物表示定情,然后准备订婚。青年男女虽然有恋爱的自由,但婚姻大多由父母包办,并且十分讲究门当户对。订婚前,通常是男方父母托媒人向女方父母提亲,如同意,就由男方选择吉日订婚。订婚这天,男家要送去衣物、礼钱,结婚时还要送聘礼,大多以牛为聘礼,一般要一至二头牛。有些地方除了牛以外,还要送钱、肉、槟榔等为聘礼。
新娘到新郎家,经拜堂后由伴娘陪同进入洞房,但在当夜,新婚夫妻不能同房,新娘和伴娘同宿。按习惯,新娘第二天早上要回门,在娘家住两天后,由新郎的姑母或弟弟将新娘接回,从此新郎和新娘才能同房。有些地区有婚后“不落夫家”的习俗,结婚的第一年,每月初一和十五以及新年,新娘都要回娘家住。黎族对生育子女,男女都一样看待,不轻视女婴,对非婚生子女也不歧视。离婚和寡妇再嫁也比较自由。
丧葬习俗
丧葬仪式各地不同,接近汉区的有停棺打醮、看风水择地起坟的风俗。因黎族相信鬼魂无处不在且会害人,所以对包括祖先鬼魂在内的所有鬼魂都十分惧怕。因此合亩地区死者葬在氏族的公共墓地,以独木棺土葬,不筑坟立碑,葬后不再祭扫。
民间禁忌
一、生产上的禁忌
1.“牛日”忌用牛生产,不然牛会死亡或染上瘟症或会烂脚变瘦;虫日不能进行劳动,不然收成不好。
2.收获新谷时,亩头下田途中忌与人谈话,不然的话,禾田会被山猪糟蹋或歉收;吃新米时忌外人进屋和把新米给外人吃,不然的话,作物会歉收或被野兽糟蹋。
3.丧家遇祖辈死的那一日,长子忌下田劳动和5天里不能外出生产劳动,不然,农作物歉收。
4.砍山上大树之日,家人不能纺纱、睡眠、梳头或吵架,不然的话,砍树者会跌下树。
二、在生活上的禁忌
1.凡年初一至初五日不能秽语伤人,不能扫地,不然,不但家里六畜不宁,生产不好,而且影响别人不吉利。
2.凡有病人,当他求鬼时忌外人进屋,一切零食都得避免,不然的话,大病不但不会痊愈,反而病情加剧。
3.儿童拜年,如不给红封,当年不吉利;吃猪嘴和山猪的肝与内脏会招致蛇咬。
4.睡觉忌头朝门外,这乃死人的象征。
5.不能在3、5、9月份结婚,不然的话,会招致新妇生病,难以繁衍子孙后代。
6.须择良辰吉日迁入新屋,不然,生产不振,人畜不宁。
7.人屋门忌刀袋系腰间,这是引棺材人宅的象征。
三、在生育上的禁忌
1.孕妇忌见死人,不然,会招致胎死。
2.孕妇分娩未满3日和没吃过蒲艾草,不能吃其他的食物,不然会患肚痛。
3.小婴坠地不满四天,陌生人进屋,会使婴孩致病。
4.产妇未满12日,假若食肉类、油类和青菜类,必会脱大肠头。
5.孕妇如吃落地酸梅,就会胎死或小产。
四、在打猎上的禁忌
l . 若给小孩吃山猪腰子或嘴唇肉,以后打猎将会遭到毒蛇或山猪咬伤。
2.未过农历年初四,发生性关系,打猎难获猎物。
五、在宗教上的禁忌
1.敬神之物,忌乱翻动,不然会头痛、手痛。
2.凡有祖先牌位的家屋,不能把狗肉端进去,要不然,是有意污秽租公神位,将会招致疾病。
3.挂有青树叶的析神捉鬼家门,外人不能闯进,要不然,会加重病人的疾病或至死亡。
4.用粪溺污亵“土地公”(pa--ja--bom--ts’un),会招致头痛,腹痛。
5.供祭鬼神的牛骨头,忌乱动,要不然,会令放骨头的人家不得安宁,得杀牛宰猪祭鬼才能消灾平安。
历史典故
鹿回头:黎族爱情传说
鹿回头有一个海南黎族美丽的爱情传说:古代一位英俊的黎族青年猎手,头束红巾,手持弓箭,从五指山翻越九十九座山,涉过九十九条河,紧紧追赶着一只坡鹿来到南海之滨。前面山崖之下便是无路可走的茫茫大海,那只坡鹿突然停步,站在山崖处回过头来,鹿的目光清澈而美丽,凄艳而动情,青年猎手正准备张弓搭箭的手木然放下。忽见火光一闪,烟雾腾空,坡鹿回过头变成一位美丽的黎族少女,两人遂相爱结为夫妻并定居下来,此山因而被称为“鹿回头”。根据这个美丽爱情传说而建造的海南全岛最高雕塑“鹿回头”已成为三亚的城雕,三亚市也因此得名“鹿城”。
黎族名人轶事
王马(?—1337)
海南岛琼山人。元朝至顺二年(1331),王马因为不堪忍受元朝统治者在海南岛黎族地区的军事高压和征调,在琼山竖起义帜,号召广大群众奋起反抗。王马率领起义军先后攻陷了会同、问昌、乐会、万州、南道州等县,攻破了南宁军、万安军、吉阳军等军事据点,并进攻海南岛最高的统治中心----乾宁军民安抚司,给元朝在海南岛的统治以沉重的打击。至元三年(1337),起义军被官军镇压,王马被捕牺牲。王马领导的黎族人民大起义,给元朝政府以沉重的打击,在历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。
符南蛇(1470-1510)
明代黎族起义军首领。原名符玉辉,海南儋州冯圩 峒(今儋州市大榔麦村)人。
符松龄(1895——1943年)
男,黎族,白沙县白沙区召傲村人。白沙起义前是白沙乡乡长。起义时是白沙一区方面的组织者和领导人之一。起义失败后,上山坚持斗争。他在山上听说反动派限令他三天之内下山自首,否则“召傲三斤以上不留头”(即三斤重的小孩也不放过)。在山上的义士们纷纷规劝他不要下山,但他宁可以自身的死换取全村父老的生命,毅然下山。他的弟弟符亚农也陪他回到村里,向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告别,并告诉他们,织布机藏在后山坡上,好好传下去。就这样,松龄兄弟为救全村父老,无所畏惧地走向敌人的屠刀。反动派将他们杀害后,剥了他兄弟俩的皮,还向他们的遗妻索取五十个光洋,说是作为送他俩上黄泉的“路费”。
王国兴(1894—1975)
黎族。原名王兴。海南白沙(今琼中)人。祖先曾被清朝委任为黎峒的“总管”。到他这一代,家庭经济衰败,曾以挑夫为业谋生。1943年8月前任白沙县红毛乡乡长。
为了反抗国民党的残酷剥削统治,他联合王玉锦等人发动和领导了“白沙起义”,任起义总指挥。8月份的起义受挫后主动寻找并接受共产党的领导。1944年任白(沙)、保(亭)、乐(东)人民解放团团长。1945年任白沙县抗日民主政府副县长。
1949年应党中央邀请参加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和开国大典。1952年任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第一主席(州长)。
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后历任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,第一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南行政委员会委员、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委员、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、广东省政协委员、海南军政委员会委员、海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、海南行政公署副主任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。1975年1月7日在海口逝世。
王亚福
男,黎族,1908年生,白沙县白沙区人。1940年他曾经领导什阳人民投入驱逐国民党县长邱海云的斗争。1943年8月,积极组织和发动白沙县一区的群众起义。起义受挫后,王亚福带领义军退入深山,坚持斗争。1944年9月被国民党白沙县府派王中汉(临高县人,原国民党白沙县参议员),持毒酒进山将他害死,年时仅36岁。
王昭
黎族头人
王文华
1944年生,海南保亭人,黎族。音乐家,民间名人。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员,海南省音乐家协会理事。1991年结业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、音乐学系。1957年考进广东省民族歌舞团。1983年调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歌舞团专业创作员,后调通什市文化局,文化馆任馆长。此以来的文艺创作作品有:电视剧《椰岛土风——民歌篇》(谱写该片引子音乐),获第四(星光奖)三等奖;歌曲《海南岛我可爱的家乡》获(江南杯)二等奖、《黎家热爱共产党》获《五指山之歌》歌评二等奖、《欢迎您到五指山》获海南歌评三等奖;舞蹈音乐《赶海的人》获广东省旅游调演三等奖;整理出版黎族长篇民间叙事歌谣《甘工鸟》由亚洲出版社出版发行;论文《黎族民歌浅谈》获海南民间文艺作品评选三等奖;著写《黎族音乐概述》刊于《黎族大辞典》一书。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97年任《中国歌谣集成•海南卷》编委、音乐编辑。获1997年完成艺术学科国家重点研究项目《中国歌瑶集成•海南卷》集成志书编纂成果二等奖。个人事迹先后被《中国人物志》、《中国专家大辞典》所收录。1994年被评选为海南省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。兼课琼州大学音乐史。
陈理文
黎族,1928年出生于保亭县保南乡什小村(现南茂农场第二作业区红二小队)一个贫苦农民家庭。其二叔父和三叔父都是中国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。陈理文从小就受到两位长辈革命思想的熏陶,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扎下了热爱祖国、憎恨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思想根基,播下了革命的火种,树立起为国为民的崇高革命情操。
在战争年代,陈理文历任战士、机关枪手、副班长、班长、副排长、排长等职务,战斗中四次负伤,立过四次大功,经受了战争的严峻考验。1950年5月,海南岛全面解放,在庆功会上,陈理文被授予“海南特等功臣”光荣称号,并光荣出席了在首都召开的全国战斗英雄代表大会,被授予“全国战斗英雄”称号,是海南唯一荣获此称号的战士。陈理文还和黄志庆(松江宁安县人,当年二十八岁,政治干事)、刘树才(河北丰润县人,当年三十二岁,排长)等全国二十四位全国战斗英雄一起,荣幸受到毛泽东、朱德、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。毛泽东主席还赠给他一架望远镜,鼓励他在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再立大功、再立新功。
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,陈理文同志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,对党忠心耿耿,对社会主义事业满怀信心。解放后,他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区所属部队的副连长、教导大队副中队长,保亭人民政府县长,中共保亭县委副书记、自治州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、州革命委员会委员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、中共州委委员,中共崖县委副书记、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州农机办公室、工业办公室副主任,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州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川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政法委员会主任、州党委常委、州政协主席、广东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、广东省第四届政协委员会常委、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务。他努力学习、刻苦钻研。作兢兢业业
勤勤恳恳,任劳任怨,把全部精力献给了海南各族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,受到了黎、苗、回。汉等各族人民的信任、尊敬和爱戴。陈理文同志襟怀坦白、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、廉洁奉公,不谋私利、谦虚谨慎、团结同志、联系群众、平易近人、生活朴素。他坚持真理、爱憎分明、嫉恶如仇。
1985年12月3日,陈理文身患癌症住院治疗。在住院期问他仍然坚持读书看报,认真学习有关文件。关心国家大事,关心本职工作。他对疾病始终保持着顽强的意志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,临终前,他嘱咐亲属和战友:“我的一切由组织安排”。表现了他的高尚无私革命精神。
1986年4月17日上午7时40分,陈理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自治州人民医院(现海南第二医院)逝世,终年58岁。
1986年4月17日
陈理文同志追悼大会在通什人民广场举行。追悼会由一中共自治州委副书记杨文贵主持,中共自治州委书记杨洪致追悼词,悼词说:“陈理文同志的一生,是革命的一生,战斗的一生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”。高度评价了陈理文同志光辉灿烂的一生。理文同志的遗体安葬在自治州通什人民公墓。自治州人民政府拨出专款为他树碑立传,以更好缅怀、纪念陈理文同志。
王越丰
黎族,海南省琼中县人,1930年9月生,1948年4月参加工作,1951年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,历任琼中县南平区宣传队员,琼崖黎族苗族自治区干部学校学员、干部工作队队员、副队长,白沙区毛栈中心小学团支书、三区区公所文书,中共白沙县委委员、县委办干事、工交部副部长、部长,白沙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,中共东方县委委员、工交部部长,中共白沙县委常委、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,白沙县革委会生产组副组长、革委会副主任,中共白沙县委书记。
中共海南区党委常委,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、革委会副主任、自治州州长,海南区党委副书记、区政府负责人,海南建省筹备组成员、省工委常委、省政府负责人,中共海南省委常委、海南省副省长,海南省政协副主席、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等职务,是第五、第八、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,第八、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,中共十二大、十三大代表,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,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、委员。
1999年7月25日22时50分,人民公仆王越丰同志与世长辞,享年69岁。